弘扬“上海精神”展现“法治担当”,中国—上合组织国家地方法院大法官论坛(2026)举行

发布时间:2026-07-02 上海高院

分享:
分享:

志合者,不以山海为远。为深化国际司法交流与合作,在法治的轨道上推动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建设、助力共同繁荣发展,6月30日,中国-上合组织国家地方法院大法官论坛(2026)在上海举行。

本届论坛以“深化地方司法协作,服务区域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上海政法学院(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共同主办。来自中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巴基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7个国家以及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的100余名代表参会。

12.jpg

参会代表合影

今年是上合组织成立二十五周年。作为世界上幅员最广、人口最多的综合性区域国际组织,二十五年来,上合组织始终遵循“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持续巩固成员国睦邻友好和政治互信,深入推进各个领域的合作,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发挥了建设性作用。

司法交流合作是上合组织合作框架下的重要内容。上合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机制于2006年成立,目前已成功召开二十次。自2021年起,中国积极搭建上合组织国家地方法院间的司法交流与合作平台,为司法合作机制注入新动力。上海是上合组织的发源地,也是首次上合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的举办地。本届论坛在上海举行,具有重要意义。

13.jpg

沈亮致辞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亮指出,二十年来,上合组织各成员国最高法院持续加强司法交流合作,在共同打击跨境犯罪、协商解决跨境贸易纠纷、深化司法协助等方面取得一系列重要成果。当前,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全球治理走到新的十字路口。中国法院愿与各成员国法院一道,持续弘扬“上海精神”,深化务实协作,共促互利共赢,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推进世界和平繁荣贡献更多司法智慧和力量。

14.jpg

贾宇致辞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贾宇介绍,上海是中国经济中心城市,当前正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开放,加快推进“五个中心”建设。司法交流合作是上合组织国家携手维护区域繁荣稳定、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纽带。上海法院将密切同各方的沟通交流,在案例研究、司法改革、数字法院建设、法官培训等方面不断深化合作,为共同维护地区和平稳定、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15.jpg

葛卫华致辞

上海政法学院党委书记葛卫华认为,持续举办的地方法院大法官论坛,丰富了上合组织的司法合作体系,增进了彼此的理解、信任与友谊,更为携手应对司法领域共性问题打下了坚实基础。未来将继续立足职能定位,用好本届论坛成果,持续发挥平台优势、学科优势和人才优势,不断拓展合作领域,努力把基地打造成为上合组织司法人才培育高地、经验交流窗口与务实合作纽带。

16.jpg

郑少华致辞

上海政法学院校长、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办公室主任郑少华表示,论坛首次落地基地、落户学校,是对基地涉外法治交流平台作用的高度认可、对学校服务国家涉外法治建设的充分肯定。今后将依托涉外法治办学特色,持续深化与各国司法机关的合作,始终当好上合组织司法交流的“联络员”、法治合作的“服务员”、文明互鉴的“宣传员”。

17.jpg

穆哈梅多夫·亚历山大·尤苏波维奇致辞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行政上诉法院法官穆哈梅多夫·亚历山大·尤苏波维奇说,尽管法律制度与国情传统存在差异,上合组织成员国司法机关仍面临诸多共同挑战,追求着共同目标。有效应对这些挑战,需要在互信、互敬以及“上海精神”恒久理念的基础上持续开展合作。论坛期间提出的各项建议、倡议,必将为今后各国司法实践与合作提供宝贵指引。

18.jpg

伊萨科娃·扎马尔坎·马日托夫娜致辞

吉尔吉斯共和国最高法院法官伊萨科娃·扎马尔坎·马日托夫娜表示,如果没有为对外经济活动参与者提供可靠的法律保护,没有对司法体系的高度信任,各国之间经济关系的可持续发展就无从谈起。愿与各成员国的司法机关进一步开展建设性对话和经验交流,以完善跨境贸易参与者权利的司法保护机制。

19.jpg

穆罕默德·卡姆兰·汗致辞

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俾路支省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穆罕默德·卡姆兰·汗作视频致辞。他介绍,俾路支省地处中巴经济走廊核心腹地。经济走廊繁荣发展,离不开完善的法治协作机制;区域高质量发展,更需要稳定、可预期、公开公正的司法体系作为支撑。相信本届论坛充分的思想交流,将催生具备实操性的司法合作举措。

20.jpg

普季辛·米哈伊尔·尤里耶维奇致辞

俄罗斯联邦莫斯科市法院院长普季辛·米哈伊尔·尤里耶维奇指出,各国的法律传统和程序特点不同,而法院的权威建立在公正和社会对司法裁判的信任之上,这一点将我们团结在一起。它要求司法权力具备稳定性、独立性、专业性以及对话的意愿。毫无疑问,这次相互尊重、专业的对话将继续为上合组织的司法合作深化发挥积极作用。

21.jpg

米尔佐佐达·吉亚西丁·尼佐姆致辞

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哈特隆州法院副院长米尔佐佐达·吉亚西丁·尼佐姆强调,地区法院在日常司法工作中发挥着关键作用。人们对司法体系的信任,正取决于地方法院的工作。本届论坛表明,我们拥有共同的价值观和目标。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一直是、并将继续是上合组织框架内积极而可靠的伙伴。愿合作年年深化、不断巩固。

22.jpg

哈基莫娃·胡斯诺拉·图拉贾诺芙娜致辞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最高法院一级法官哈基莫娃·胡斯诺拉·图拉贾诺芙娜指出,在全球变革的背景下,司法体系能否在坚持法院独立、当事人平等、程序公开、审判公正等基本原则的同时,有效应对当代挑战,显得尤为关键。本届论坛围绕司法实践中的现实问题进行深入讨论,意义重大。愿论坛上达成的共识能够切实落地。

23.jpg

矫怀欣致辞

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顾问矫怀欣说,司法合作是加强上合组织国家法治和互信的重要因素。本届论坛以“深化地方司法协作,服务区域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深刻反映了时代精神与上合组织成员国的现实需求。论坛在上合组织的“摇篮”上海举办具有特殊意义,再次证明上海不仅在地理上,更在精神上是整个上合组织大家庭的凝聚力中心之一。

为积极回应数字技术浪潮下司法变革的迫切需求,满足区域经贸合作对法治保障的共同期待,论坛设置了“法官培训”“人工智能司法应用”“跨境贸易司法保障和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三个研讨议题。

24.jpg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一级高级法官陆卫民主持议题一研讨

25.jpg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阿斯塔纳市法官达乌列绍娃·古丽娜拉·加季利别科芙娜发言

26.jpg

吉尔吉斯共和国最高法院高等司法学院院长托克托曼别托夫·埃里克贝克·博佐科耶维奇发言

27.jpg

俄罗斯联邦滨海边疆区仲裁院院长谢伊托夫·埃利达尔·穆塔里波维奇发言

28.jpg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塔什干市行政法院院长、二级法官阿尔马梅多夫·乌鲁格别克·阿里贾诺维奇发言

40.jpg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一级高级法官王光贤主持议题二研讨

29.jpg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茆荣华发言

30.jpg

吉尔吉斯共和国最高法院法官吉利亚泽季诺娃·伊娜拉·伊尔吉佐夫娜发言

31.jpg

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塔尔帕克卡尔米蒂高级民事法官兼助理巡回法官欧姆帕克什发言

32.jpg

俄罗斯联邦第九普通管辖权上诉法院院长多洛霍夫·亚历山大·巴甫洛维奇发言

33.jpg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撒马尔罕州法院刑事案件二级法官胡达伊别尔季耶夫·法尔霍德·法尔马诺维奇发言

34.jpg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一级高级法官林晓镍主持议题三研讨

35.jpg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青发言

36.jpg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迪里夏提·沙依木发言

37.jpg

吉尔吉斯共和国最高法院科学咨询委员会委员法学博士阿廖金娜·娜塔莉亚·鲍里索夫娜发言

38.jpg

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奎达附加地区与巡回法院法官沙齐亚·沙比尔发言

39.jpg

俄罗斯联邦斯维尔德洛夫斯克州仲裁院院长西多尔金·斯坦尼斯拉夫·弗拉季斯拉沃维奇发言

经过富有洞见的发言和坦诚的观点交流,与会人士一致认为,面对日益复杂的司法环境,注重实务导向,建立常态化、高水平的法官培训交流机制是提升司法能力的重要支撑。只有不断提升法官专业素养和拓宽国际视野,才能更好地肩负起维护公平正义的时代重任。当前,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正在深刻改变传统审判方式和诉讼流程。数字化改革是司法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司法机构必须以更加开放的心态主动拥抱数字化变革,推动数字法院建设迈向新台阶,同时坚持科技向善,精准规范人工智能在裁判领域中的应用边界,确保司法裁判的核心主体永远是人——独立、公正的法官。在地缘政治动荡的背景下,跨境贸易伴随着更高的法律风险,各国更应坚定维护多边主义,完善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共建国际商事规则、加强跨境司法协作,携手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营商环境。贸易流向信任所在之处,而法院正是这种信任的建造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青,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茆荣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迪里夏提·沙依木参加论坛。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一级高级法官陆卫民主持开幕式和闭幕式。

6月29日,中国—上合组织国家地方法院大法官论坛(2026)举行前夕,代表团分别参访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实地了解上海法院案件审理及数字法院建设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亮会见代表团一行。

联系我们 电话:86-10-85253310 传真:86-10-85253090 邮箱:scomuweihui@126.com
Copyright © 上海合作组织睦邻友好合作委员会 京ICP备202300196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74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