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组织国家民间交往可持续发展行动共识
本着上海合作组织的宗旨和原则,在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指引下,上海合作组织民间友好机构一致支持团结协作,巩固睦邻友好,维护和平发展,共同采取以下行动:
一、加强磋商,每年初就本国在本年度内计划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开展的活动与合作项目加强信息沟通,协调活动时间和合作形式。
二、坚持可持续发展,每年举办上海合作组织民间友好论坛暨友好城市论坛,在中国和其他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之间交替举办。
三、积极拓展在科学教育、文化艺术、卫生健康、减贫和可持续发展、数字经济、旅游、农业、环保、体育运动、青年、妇女儿童、智库和媒体等各领域民间合作。
四、支持上海合作组织2025-2026年轮值主席国或其他有意愿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在2026年主办上海合作组织民间友好论坛暨友好城市论坛。
五、欢迎并鼓励上海合作组织观察员国、对话伙伴积极参加上海合作组织民间友好论坛暨友好城市论坛。